现代社会的教育已不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而应该由学校、社会及家庭共同承担起教育学生的责任,只有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联系才能培育出合格的人才,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制度
1、每学期向家长阐明学校本学期的举措,在教育学生方面求得家长的配合。
2、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与家长代表商讨学校各项重大决议。
3、班主任每学期至少跟每位学生家长联系一次。
4、当学生在学校某方面取得成绩时,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让家长分享子女成功的喜悦。
5、当学生在校严重违纪时,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让家长和老师一道来教育和帮助学生。
6、在每年的暑假和寒假期间,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一道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电话访谈。
7、学校每学期将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和学期评语以通知单的形式寄给家长,并让家长签署意见后由学生开学时带回学校。
二、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制度
1、班主任应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2、经常同学生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
3、定期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包括对学校的意见及对班主任、学生本人的要求),一般每学期1—2次。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校、家长、学生的三方座谈。
5、在寒暑假期间,应与家长密切配合,组织学生深入社会,开展社会实践和调查活动。
6、学生出现特殊情况,如患病、受伤、留级、退学等,应及时与家长联系。
7、学生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受到批评时,应及时通知其家长。
8、如有可能的条件下,走访个别学生家长,坚持把工作做实、做细。
9、对于家长来访、来信,应认真接待或迅速给予答复。
10、每学期班主任要举办一次家长会,通报学生在校发展情况,共同商讨学生教育问题。
三、科任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年与任教班学生家长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做到家长与学校统一要求,协同教育,寻求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措施。
2、对学习态度差、纪律性不强,问题较多的学生,教师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用多种方法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用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
3、家长对教育学生有不同意见或提议,除找班主任外,还可以向该年级组长和各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直接向校长室反映情况。
4、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学生家长会,要求所有科任教师按时参加。
5、学校每学期召集学生代表对老师教育、教学工作的评议。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