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评价工作的培训、组织、监督、调控等工作。并在其提名下,组建5人以上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负责本班学生评价工作。
2. 认真收集学生评价资料。评价资料由教务处、政教处、团总支、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共同收集,班级评价小组认定归类,作为评价依据之一,学期末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资料一定要典型、客观、真实。
3. 搞好各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个评价小组以学生日常表现、实证材料和有关数据为基础,通过成长记录、学校活动记录、以及日常了解,经学生自评、互评后,集体讨论形成学期评价。在此基础上,完成学年评价和初中段最终评价。评价后学校认定。评价时要认真填写学生评价手册及各种表册,做好各种相关记录。
4. 评价结果运用恰当。评价结果作为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以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家长,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公示3天。
5. 做好举报、申诉的处理工作。评价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学校评价委员会、班级评价小组在评价前一周要将工作内容、方法、程序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并做好解释工作。评价结果通知家长。学校设举报电话,学校评价委员会指派相关人员对申诉人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处理,及时纠正工作偏差。
6. 明确职责,主动做好评价工作。学校评价委员会、班级评价小组及学校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和评价程序,主动、认真工作,重在平时发现积累资料,以求评价水到渠成。
7. 严肃认真地做好评价工作。学生评价工作是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它关系到学生发展、前途以及家长、社会对学校的评价,要按照程序和相关制度严肃认真对待,对因态度不端正,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