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班主任的待遇与权利
班主任享有如下待遇和权利:
1.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班级自主管理,对学生的入团、奖惩、升留级、毕业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对各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对任课教师的安排、职务的聘任及评优选模,提出建议。
4. 对班级集体劳动或重大集体活动,班主任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可分配随班教师的任务,并进行检查或监督。
5. 对各科课业负担,班主任在征得教务处同意后,可进行合理调节。
6. 直接向学校领导反映意见,对学校的有关工作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可参加有关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
7. 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中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8. 根据学生在校表现,结合任课教师、其他同学的评测结果,独立对学生品行、学习等情况进行评价。
9. 在日常教育管理中,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五、班主任管理和培训
1. 学校由政教处负责班主任的具体管理和指导,建立班主任工作管理、运行、考核与奖惩机制。
2. 建立班主任校本培训制度,组织新班主任岗前培训、班主任岗位培训、优秀班主任专业培训。校本培训每学年不少于16课时(三天),解决班主任工作中的问题,提高班主任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并鼓励支持班主任外出学习和培训。
3. 班主任要加强学习、反思,提高管理素养。每学年要完成1 - 2篇有创新、有见解的班主任工作论文(体会)或案例分析。学校每学年开展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论文的评选交流活动。
六、班主任的考核和奖惩
1. 建立班主任多元评价与考核机制和班主任工作档案,将班主任工作业绩与教师考核晋级、职称评定、评优选模等奖励挂钩。
每学年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班主任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
(1)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掌握先进的专业知识、科学的教育方法,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
(3)班风优良,班务工作成绩突出。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
3. 建立班主任聘任、培训、考核、奖励制度,同等条件下,对于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和有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在职称评定、评优选模中给予优先;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调离班主任岗位。
加大班主任奖励力度。学校设立班主任工作奖,按照学年末班主任综合考核结果名次发放,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本细则自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