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班主任专业水平,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局《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班主任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健康的引导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二、 班主任的选聘
(一) 班主任的配备
每班至少配备一名班主任,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名副班主任或助理班主任,配合班主任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1. 思想素质好,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2. 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教师沟通。
3. 爱岗敬业,率先垂范,奉献精神强。
4. 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能力。
5. 科研意识强,善于研究学生管理,总结学生管理经验,有较强的探究意识。
6. 具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历。
7. 经过上级部门或学校专业培训。
(三)班主任的任免
1. 每学年学校根据用人计划,经校委会(行政会)研究,由校长从符合班主任任职条件的教师中聘任,对不履行班主任职责、玩忽职守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做班主任的予以撤销或免职。
2. 保持班主任队伍的相对稳定,做好青年班主任的培养,新老搭配合理。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