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推普周活动作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措施之一,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强化国民语言规范意识,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推普周工作,根据梅河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梅河口市教育局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梅教发〔2017〕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语言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1日至17日。
四、活动安排
(一)从常规工作与语言文字密切相关的角度,结合“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主题,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提升教职工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教学活动、校园文化、学校文件等多个方面,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培训。特别针对日常教学、文化走廊中出现的普通话问题,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
(二)在推普周期间,开展群众性宣传和咨询活动。在校园附近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组织一次相关主题班会,岀一期板报和手抄报,进行一周午间校园广播站,开展学习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的活动。制作并悬挂标语条幅,营造宣传氛围。
(三)张贴市教育局发放的国家统一制作的宣传画,发放教育厅和语委办编制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手册,发放市语委办印制的推普周宣传单,充分利用这些宣传画、手册和宣传单进行宣传。同时利用LED屏、楼门张推普宣传贴,使师生在平日的耳濡目染中收益。
(四)推普周期间,组织好经典诵读活动。重点做好《诵国学经典诗词,扬国学传统文化》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各班级要精选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经典古诗词,开展“每日半小时诵读”活动,各班级于每周早自习集中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好推普周活动。要以争创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抓手,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发挥语言文字在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为我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作出贡献,为我市创建国家级文明城提供保障。
(二)紧扣主题,务求实效。紧扣主题,继续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规范标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师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政策把握和宣传实效,不断提高推普周的大众知晓度和宣传影响力。
(三)全力准备,联合行动。可协同镇政府共同开展推普周活动,学校在校园附近设立宣传点,根据推普周联合活动的分组情况,与联合单位共同做好宣传工作,相互配合,师生积极参与活动。活动期间,集中开展“诵国学经典诗词,扬中华传统文化”中华经典诗词诵读活动。
(四)统筹协调、创新工作。加强宏观统筹和分类指导,充分调动和鼓励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推普工作的均衡、可持续发展。注重与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提高和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着力创新,增强实效。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推进宣传手段、活动形式等各方面创新,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不断拓宽活动载体和方式,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普及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运用我校互联网工作平台、微信等新媒体搞好宣传。
六、相关事项
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各班级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手抄报等材料上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9月19日前),为今后的推普活动积累经验,同时发现不足,提出改进办法,力争将推普活动落到实处。及时将学校推普工作方案、总结、影像资料等上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9月20日前)。同时,做好材料的积累和归档,为迎接语言文字工作验收打好基础。
2017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