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常规工作则是教学工作的核心所在。为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特拟定本管理制度。
一、 教学计划与总结
教学计划、总结分为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师学科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计划总结的书写要符合上级规定的公文格式标准,语言文字使用规范。
(一)学校教学计划与总结
学期初,学校要根据上级教学会议精神,制定适合学校教学实际的教学工作计划;教师要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制定所学科教学工作计划。
1.计划制订要做到:
(1)结合上级(或学校)工作重点;
(2)依据新课程标准要求;
(3)结合学校(或教材与学生)实际;
(4)注重工作的实效性;
2.总结要做到:
(1) 根据自身工作,分类总结;
(2) 用典型业绩与数据说话,严禁空话、套话;
(3) 突出重点工作;
(4) 挖掘存在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
(二)学科教学计划与总结
任课教师期初备课期间要制定学科教学计划,期末书写学科教学工作总结。
1.学科教学计划
(1)学科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内容:
①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②教材分析;③本学期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④具体措施及所达目标。
(2)学科教学计划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教务处审阅通过,符合要求准予实施,不符合要求者,重新制定。
2.学科教学总结
(1)学科教学总结用包括:本学期本学科教学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要以事实和数据说话,忌空泛、不实。
(2)学科教学工作总结在期末上交教务处审核。
(二)备课
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坚决杜绝不备课就上堂讲课的现象发生;新上岗、调入教师必须按教材体系备好详案: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流程、板书设计、教学反思等环节和内容;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任务重的老师可以备简案。教案内容必须做到行款格式正确,文字使用规范。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