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方案》的规定,结合我校骨干教师队伍的现状。为了加强对骨干教师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制定我校《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已被认定的市、县级骨干教师及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考核期限
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每年的12月份进行。
三、考核办法
根据《市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方案》,考核采取百分制,从教育教学、骨干作用发挥和业绩量化、加扣分项目和学校综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即:教育教学55分:即师德表现10分+劳动纪律5分+师生评价5分+教学评价35分;骨干作用25分:即示范带动作用15分+资源建设10分;业绩量化10分:即自主读书5分+教育科研5分;学校评价10分;加扣分10分。
四、结果运用
考核要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公开、公正的进行,考核结果与骨干教师本人见面,并全校公示。
采取骨干教师动态管理的办法,每年根据教育局的指标,采取学科末位淘汰的办法,对排名在末位的骨干教师实行末位淘汰。
对年内有违纪或严重违纪的骨干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对未完成骨干教师自修任务的一票否决。
五、骨干教师的任务
1、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读书笔记2万字,有心得、反思的文字材料;
3、有教育教学理论作业笔记;
4、在教育博客上发表文章4篇、参与讨论、有回帖。
5、每学期有一节示范课,有教案、有说课材料。
6、有校内专题讲座每学期2次;
7、至少帮带1名教师,有协议,并按照协议的规定完成帮带任务,有相关的原始记录。
8、每年完成1-2篇科研论文。
(以上2-7项均要有原始的记录)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