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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http://www.19mini.cn   2013-08-01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  字号:T T T
摘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精神,结合我省高中语文教学实际,对我省高中语文新课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2.教学安排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

(2)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3)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均按模块在学段组织教学,每个模块36学时,每周一般按4学时安排。

(4)必修课程的五个模块在高一至高二的学段中按模块顺序开设,其中必修1、必修2模块的教学在一个学段内完成,必修3、必修4、必修5模块的教学在一个学期内完成;选修课程在高一下学期第一学段起与必修课程并行开设,选修ⅠA、选修ⅠB模块教学的先后顺序由学校自主确定,每个模块的教学在一个学期内完成。

3.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一个模块修习并符合相关学分认定要求即可获得2学分。

高中生语文水平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学生修满必修课程的10个学分便可视为完成本课程的基本学业,达到高中阶段的最低要求。

第二层次:学生在第一层次基础上再修习“选修1A”的两个模块和“选修ⅠB”中的一个模块,再获6个学分,达到16学分的第二层级水平。

第三层次:学生在第二层次的基础上再选修“选修ⅠC”的若干模块,获得2学分或2学分以上,加上第一、第二层次的学分,共获得16学分以上,达到第三层次水平。

附表:

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学科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指导表

第一学年 第二学年 第三学年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上学期 下学期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2 学段1 学段

2

课程设置 必修1 必修2 必修3 必修3 必修4 必修4 必修5 必修5

选修1A、选修1B(模块教学的先后顺序由学校自主确定) 学校自主安排选修ⅠC模块教学/复习

周学时 4 4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各2学时) 4 4 4 4

四、教学建议

1.实施新课程教学,语文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要全面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同时还要了解高中课程改革的宏观背景,明确课程改革的总体目标。在高中语文课程基本理念的统摄下,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遵循共同基础与多样选择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开发利用语文课程资源,构建开放有序的语文课程。

2.了解语文新课程的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的特点:必修课程由“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组成;选修课由五个系列构成,每个系列可以开发出若干个模块。要积极探索选修课教学中资源利用与开发、教学过程与方法、教学评价等一系列问题,创造性地组织好语文选修课的教学。

要把握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总体目标: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展创新。准确把握必修课程关于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方面的具体课程目标和选修课程关于五个系列的具体课程目标。要正确处理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共性目标与个性目标、即时目标与长效目标等关系。依据选修课程和必修课程的不同特点、不同功能及其内在联系制订和选择课程目标的达成策略。

3.认识新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全面发挥语文课程功能,促进学生素质的整体提高;针对高中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实施教学;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师要和语文课程同步发展,能够胜任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教学工作,树立正确的教学观,自觉转变教师角色,提高教师的课堂实施水平。

4.认真开展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研究工作。教科书是最重要的课堂教育资源,要正确把握新课程教科书的编写指导思想和基本理念;把握教科书的结构体系,理解教科书模块之间的联系和各模块的丰富内涵,了解必修课程内容和选修课程内容的关系;把握教科书的特点,能够针对学生实际,创造性地使用教科书。要切实做好对学生选用教科书的指导工作。

5.加强新课程教学研究工作。 新课程教学研究重点要放在优化教学过程上面,总结探讨优化教学过程的基本要求,明确教学过程遵循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接受学习与探究学习,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等关系,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教学要素优化的要求,切实解决新课程教学的一系列具体问题。

开展教学常规研究,不断探索具有科学性、操作性、灵活性、选择性,并能满足学生学习需求的教学方式方法。

开展教学策略的研究,积极进行主体性、探究性、开放性、民主性等多方面教学策略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开展选修课程的教学研究,做好选修课程的教学和开发工作;研究选修课程在必修课程基础上的拓展问题,探索选修课的教学组织方式。

五、评价建议

1.建立新课程评价理念。评价要立足过程,促进发展;在高中整个阶段教学过程中,特别重视以评价手段促进学生语文素质的形成,淡化甄别与选拔功能,实现评价功能的转化。重视综合评价,关注个体差异,实现评价指标的多元化。强调质性评价,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现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强调参与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重心的转移。

2.进行学习评价,重点研究对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价。如,如何确定发展性评价的重点;提供什么样的情景才合适;评分方法如何确定才能提高学习积极性,建立自信,形成学习能力等等。通过评价的研究和实践,尝试建立学生语文学科成长记录袋,制定高中学生语文学业成绩测试及学分管理的实施方案。

要十分重视学生模块学业评价工作。模块学业成绩评价包括终结性的学业成绩测验和过程性评价两个方面。模块学业成绩由学校认定,教育行政部门和专业机构负责监控。选修课的评价与必修课的评价应有所不同,要注意选修课的灵活性和多样性,评价方式也应具有多样性,例如,可以开卷笔试,也可以采用小论文、演讲、口试等多种方式。

3.开展新课程评价的研究工作,切实解决传统评价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内容要改变过去过多倚重学科知识、特别是课本上的知识的倾向,重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心理素质以及情绪、态度和习惯等综合素质的考查;评价标准要改变过去过多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的倾向,重视体现个性差异和个性化发展的价值;评价方法要改变传统的笔纸考试为主、过多倚重量化结果的做法,重视采用质性的评价手段与方法;评价主体要改变过去被评价者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的现象,形成教师、家长、学生、管理者等多主体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模式;评价重心要改变过去过于关注结果、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的做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

4.开展对语文教师教学水平评价研究。“以学论教” 是教师评价改革的重点;打破惟“学生学业成绩”论教师工作业绩的传统做法,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指标体系。打破关注教师的行为表现、忽视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传统的课堂教学评价模式,建立“以学论教”的发展性课堂教学评价模式。课堂教学评价的重点是教学内容、过程和效果。对一堂课的评价,要关注教师是否遵循语文学习的规律来设计和组织教学,应该观察有多少学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有效学习。在教学内容方面应强调学生文化的积累、语感的培养、情感的体验、思维能力的训练、审美能力的培养和语言文字运用能力的培养。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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