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此一游 不仅为炫耀?
殷国安
“丁锦昊到此一游”。南京一中学生把名字刻上了3000多年历史的埃及卢克索神庙的浮雕。许多网友对此表示气愤。丁锦昊的父母主动联系媒体表示,此事是在孩子年纪小的时候发生的,孩子也意识到了错误,恳请大家原谅。(现代快报《5月26日》)无论如何,“丁锦昊”此举对国家声誉、历史文物都造成了恶劣影响,但在对“到此一游”恶习深恶痛绝的同时,我们不妨多角度审视这一新闻事件。
反对
宽容不能变成纵容
我们应该体会作为父母的心情,也应该宽容一个犯错误的孩子。但是,我想说的是,“宽容”并不能变成“纵容”,“真理越过一小步就会变成谬误”。
“宽容”需要向孩子讲清道理,让孩子知道这种在文物上涂鸦的做法为什么错误,有什么危害,包括这次涂鸦已经产生了多么严重的影响,他惹下了多大的祸,全部告诉孩子;如果深入一点,还可以说到人如何才能在历史上留名,不是靠到处签名题字,而是靠对人民的贡献,甚至有了重大贡献也应淡泊名利。总之,“宽容”需要知错能改。
但是,现在孩子父母所说的“宽容”,却有“纵容”的嫌疑。他们的意思是,不要把现在的情况告诉孩子,让他不知道这事引起了这么多人的关注,防止他承受过大的压力——似乎就是让家长道歉并承担一切,对孩子则隐瞒一切,让他觉得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切都还和过去,什么事也没发生。这种过度保护的态度是不对的。至于担心“对他未来的成长都会受到影响”,这并不是坏事,经过这一次事情,他应该懂得更多道理,变得更加理智和坚强,企图通过封锁信息,让这件事对孩子毫无影响,这样的思维就是错误的。
家长为何提出这样的“宽容”措施?原因在于,他们觉得,“孩子成绩一直都很好,平时也很听话,但性格有些内向”。这或者正暴露了家长教育孩子的指导思想,甚至也暴露了涂鸦事件发生的原因。一是,和许多家长一样,好孩子的标准就是“成绩好+听话”,至于对孩子品德和人格的修养则不那么重视;二是,即使在涂鸦事件发生后,家长担心的也不是孩子品德教育问题,而是担心“打扰孩子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或许主要的还是“成绩好+听话”吧?
所以,我们赞同对犯错误的孩子“宽容”,但不是无原则的“纵容”。一个目光远点的家长,不妨试着和孩子一起勇敢面对已犯的错误,对于孩子的成长可能更有好处,甚至可以受用一生呢。
人肉搜索是道德伪善
不得不感叹网络的神奇:想知道你是谁,只要“人肉”一下,立即可以将一个人脱得个精光示众!当知名博主“蜡笔小球”洋洋自得地公布“到此一游”的主人,我和很多人一样感到高兴:终于揪出了“丢国人脸”的家伙!但随即就感到了后怕。
其一,能保证人肉结果真实吗?其二,为何要选择性地“人肉”呢?此前有游客在长城和故宫文物上刻下“到此一游”,为何大家那么平淡一笑而过?家丑可以从轻发落,到国际上丢人了就大动肝火,这到底是爱国呢还是一种民族不自信?第三,曝光的目的是什么?15岁孩子涂鸦“到此一游”,绝非自己一时冲动,这难道不是大人行为的投射和“示范”的结果?何以罪孩子不罪己?公布细致到中学小学,丝毫不留情面,这不仅涉嫌侵犯孩子隐私,对孩子更是一种精神摧残。到底是治病救人还是寻找虐人的快感?
任何时候,道德谴责总是最容易最简单。坐而论道谁不会?贪官被揪出之前往往喜欢大谈廉洁自律,但却改变不了其伪君子的本来面目。有道德优越感的人并不见得自己洁白无瑕。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你可以将人肉结果作为证据有限呈现,但不该随意发布,僭越程序正义。
“人肉”的本意应在激浊扬清,在提升国民素质方面释放正能量,但是,当人肉沦为一种软暴力,并且无所顾忌地侵入私人领域并直接构成实质性威胁时,就已经变味到反面。作为利益平衡器和社会秩序调解器的法律必须迅速到场。然而,现阶段诸如“人肉搜索”仍处于网络规范与现实社会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近年网络暴力事件的频发也表明,网络言论的过于自由亟须紧缩。技术的进步铸就了这个扒粪时代,但要防止先进技术被滥用,唯靠法律来规范。任由没有笼头的“人肉”让人人自危,冲击这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最基本价值观,不是进步,而是倒退。
疏堵结合治理乱留言
部分国人的个人不文明行为,伤害的是中国人的整体形象。但另一方面,把国人在外的形象说成一团糟,也是不客观的。《新京报》记者25日连线埃及导游艾曼。从事多年导游,主要接待中国旅游团的艾曼认为,中国游客大多素质不错,“他们挺好说话,也比较注意景区卫生,很少见他们乱丢东西,也不吵闹。”因此,不要以点概面,过于上纲上线。
在旅游景点写下“到此一游”,不只和文明有关,也和法律法规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在文物上乱涂乱画,罚款数额为200元以下。实际上,在景区留言者,绝大多数没有受到任何追责。如果没有有效的处罚措施,仅靠道德自律,显然无法完全解决文明旅游的问题。
当然,惩罚只是硬币的一面,另一面应该是事前监督。“搜狐旅游”在2010年做过一个专题《老外在长城上做的那些不堪入目的事儿》:老外在长城上的留言到处可见。英文版《中国日报》2010年6月17日刊登Engaging Minds咨询公司总裁David Chard来信,“爬慕田峪长城,却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两位荷兰女士正兴高采烈地将自己名字刻到城墙上。他无法抑制自己的情绪,上前制止。”在David的视角中,“城墙上密密麻麻都是游客刻的名字,大多数是外国游客所为。”除了景区工作人员应有的监督之外,如果中国也多一些如David这样爱管“闲事”的游客,那么,就会形成一个有效的相互监督机制。
在道德自律、法律约束、监督之外,是不是也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涂鸦墙来满足“到此一游”的愿望?这样,既有堵,又有疏,恐怕更能让国人学会文明旅游。
不只是简单的炫耀
泛滥的“到此一游”,实质是中国社会个体社会存在危机的一种表现。
人是个体的人,更是社会的人。如何证明自己是社会公认的人,证明自己的社会存在价值,这是人在解决生存需求之后必然探寻的高级需求。然而,由于社会的高度组织化,以及相关领域改革的滞后,社会几乎成了完全的物质社会。证明个体自我存在的社会存在,有形的物质展示,似乎成了唯一的途径。由此,我们也就知道“到此一游”,并不只是一种简单的炫耀心理。
除了“到此一游”,那些靠搔首弄姿写丑闻晒照片的网络红人,难道真的不知道背后人们的评头品足?走上相亲节目的逃犯难道真的不担心被暴露?公务员跑到电视真人秀节目中大谈自己开公司赚钱,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违纪吗?理性下来,可能都知道。只不过,为了满足证明自我社会存在的需要,尽力去吸引别人的注意、观赏和评论,更有甚者是希望通过彰显自己的社会存在以获得证明自我社会存在的机会,一时的感性冲昏了理性,或者本身就是一种理性选择。
现代社会的特点是:人不再是生而即有其生活地位并不可改变地被钉在那个位置上,而是可以自由地运用其才能和有利的机会去获取他们期望的命运。如果以能力为基点的个体社会存在方式不能真正确立,权益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不能真正公平,就必然有相当一部分需要通过非正常途径以获得证明个体自我社会存在需要的人,即使我们在深刻反复地讨论下,“到此一游”逐渐减少甚至完全杜绝了,也一定会有新的方式,甚至是不文明的方式出现。要从宏观根本解决个体社会存在的危机,只能寄希望“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郭文婧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