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昔有二翁,同邑而居。甚友善。甲翁之妻子去乡,唯叟一人而已。一日,叟携酒至乙翁第,二人对酌,不亦乐乎!乙翁曰:“向吾远游翼、雍,然未尝登泰山,君有意同行乎?”甲翁曰:“是山余亦未登,然老矣,恐力不胜。”乙翁曰:“差矣,汝之言!曩者愚公年且九十而移山今吾辈方逾六旬何老之有!”甲翁曰:“甚善!”翌日,二叟偕往,越钱塘,绝长江,而至泰阴。夜宿,凌晨上山。乙翁欲扶之,甲翁曰:“吾力尚可,无需相扶。”自日出至薄暮,已至半山矣。
【注释】
①第:房屋,宅子,家。②冀、雍:古代两个州名,在今约山西、陕西、甘肃一带。③曩:以往,过去,从前。
译文:
从前有两个老翁,住在同一个巷子里,甲老翁的妻子、子女离开故乡,只有他自己而已.一天,他带着酒去乙翁的家,两个人一起喝酒,十分快乐!乙翁说:“以前我曾去翼,雍两州远处交游,但没有登过泰山,你能不能和我一起去呢?“甲翁说:“那山我也没有登过,然而老了,恐怕力气不够“乙翁说:“你说的不对!以前的愚公,九十岁的时候还可以移山,现在我们才六十来岁,哪里老呢!“甲翁说:“那太好了“第二天,两个老人都去了,走过钱塘,渡过长江,走着从鸸到泰山脚下.晚上住下休息,凌晨上山,乙翁要扶他,甲翁说:“我的力气还可以,不用互相搀扶“从太阳出来到薄暮降临,已经走过了半座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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