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语文学科考试说明
本考试说明涵盖了中考语文学科考试范围,考试内容,目标要求,考试形式,试卷结构,试卷难度,题型示例和题型拓展等。研读考试说明,能有效的避免复习中的盲目性,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升学语文学科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终结性考试,其目的是全面、准确地考查初中毕业生在学习方面达到《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语文学业水平的程度。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语文学科考试本着有利于广大语文教师在实际教学中落实《语文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各项目标,有利于学生改进学习方式、拓展语文学习渠道、提高学习效率,有利于全面、公正、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语文学习的状况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考试的正确导向功能。
二、考试范围
语文学科考试,以教育部制定的《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为考试范围,渗透《语文课程标准》的理念。名著阅读以《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10部文学作品(见附录二)为考试范围。古诗文积累以《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50篇作品(见附录三)为主。古代诗词阅读以《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34篇作品(见附录三)为考试范围。文言文阅读以《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16篇课文(见附录三)和三个版本共有的4篇课文(《与朱元思书》《口技》《满井游记》 《湖心亭看雪)为考试范围,也可选取篇幅短小、浅显易懂的课外文言文。现代文阅读以与课内现代文阅读材料水平相当的课外文字材料为主。
三、考试要求
语文学科考试将全面反映《语文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学习目标要求,注意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实践学习五方面的有机联系,注意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交融整合,体现语文课程目标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语文学科考试着重考查学生的语文积累,考查学生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究新知识的能力。写作不设审题障碍,淡化文体要求,鼓励学生写真情实感,鼓励学生有创意地表达。
四、考试内容
(一)知识积累与运用
【考点1】认识并会写3500个常用字。
【考点2】用规范的正楷或行楷正确书写汉字,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
能熟练的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会用多种检字方法。
【考点3】识记课本中涉及的中外重要作家及其时代,国别和代表作。
识记《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所涉及的作家和作品知识。(见附录二) 了解常见文体的基本知识。
【考点4】在理解基础上背诵和默写 规定的古诗文(见附录二),注意积累理解与运用
【考点5】借助基本的语法知识,辨析、修改常见病句。(搭配不当、语序不当、否定词使用不当、成分残缺、成分多余、结构混乱等)。
【考点6】了解常见的修辞方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对偶、反复、设问、反问),体会它们在具体语境中的表达作用。
【考点7】 正确理解和使用词语(包括成语)
【考点8】排列语序,使之衔接连贯。
【考点9】 根据要求仿写句子。
(二)口语交际
1:根据对象和场合,简明、连贯、文明得体地进行交流。
2:针对不同对象,自信、负责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3:抓住对方表达的要点,并简要转述。
(三)古代诗词阅读
理解词义和句意。
划分朗读节奏。
欣赏词语和句子。
理解诗词的基本内容和作者所表达的情感。
体会诗词的语言特点和写作方法。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