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初中学业考试大纲
(语 文)
一、命题依据
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及本考试大纲。
二、命题原则
1.在坚持《语文课程标准》的前提下,兼顾不同层次学习水平和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使语文考试最大限度地为每一个学生服务。
2.命题要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不仅要考查学生的语文知识、能力水平,还要关注学生掌握语文学习方法的情况以及在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发展状况。
3.要重视考查语言文字的实际运用能力,关注语言文字这一特殊信息载体的人文价值导向,关注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感悟、体验和审美活动,体现语文学科特有的灵性和生气。
4.试题中要选用相当比例的课外语言材料,了解学生的阅读能力发展状况。选文要注意语言的规范性。
5.试题应符合学生生活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注意通过测试发现学生的潜能。
6.鼓励设计一些开放性的试题,这类试题不规定统一的标准答案,鼓励学生发表独立见解,做出自己富有个性的解答。
三、适用范围
全日制义务教育九年级学生初中语文学业考试。
四、考试范围
《语文课程标准》中第四学段(7~9年级)的课程目标。
五、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识字与写字
识字要考查学生认清字形、读准字音、掌握汉字基本意义的情况,以及在具体语言环境中运用汉字的能力。
写字的考查,要关注学生写字的习惯,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
(二)阅读
1.古诗文
古诗文的阅读,重在考查记诵积累。要求背诵《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优秀诗文50篇(7~9年级)。
文言文的考查,重在理解文章的大意,不应考查词法、语法等方面的知识。
2.现代文
现代文精读的考查应着眼于对阅读材料的整体感知、情感体验、感受领悟以及创造性理解能力的考查;要从“词句理解、文意把握、要点概括、内容探究、作品感受”等方面考查学生阅读的水平,要从“形象、情感、语言”等方面考察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
现代文略读的考查,重在考查能否把握阅读材料的大意,能否从阅读材料中捕捉重要信息。
浏览能力的考查,重在考查课外必读书目。《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课外阅读书目,如《伊索寓言》、《繁星•春水》、《西游记》、《水浒》、《鲁滨逊漂流记》、《格列佛游记》等。
要注重语言材料的思想内涵和文化品位,要能引发学生的阅读兴趣;选文要有难有易,兼顾不同层次学习水平的学生。
在阅读考查中,不能搞支离破碎的词句分析,不要以技术操作的测试来代替学生自主的体验和感悟,也不宜把不属于阅读目标范围的题目编在阅读试题中。
(三)写作
写作的测试应重在考查学生规范、熟练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
作文命题应力求富有新意,努力设计符合学生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的试题,有利于学生表达真实思想,表达真情实感,有利于学生展开联想和想象,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
作文命题还应注意减少学生套题的可能性。
(四)口语交际
口语交际能力的考查有各种方式,可以在笔试前进行听力测试;也可在笔试之外,另设口语交际测试,在一个具体的交际语境中考查学生对语言信息的理解、辨析、筛选的能力。提倡各地探索考查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有效考试形式。
(五)综合性学习
综合性学习重在考察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意识。中考着重考查学生根据设置的情景发现问题和探索问题的能力,搜集和整理资料的能力,根据占有的材料形成自己的假设或观点的能力。
重视语言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