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册封使的记录中还常提到“沟”或“黑水”,如夏子阳的《使琉球录》,明万历三四年,汪楫的《使琉球杂录》,清康熙二二年,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周煌的《琉球国志略》,清乾隆二一年,齐鲲的《续琉球国志略》,清嘉庆一三年,据记载,使琉球船队每过此“沟”,必投猪羊,泼米粥,焚纸船,鸣钲鼓,以祭海神,这里所指的“沟”就是现在的琉球海岸。琉球海沟深有二千米,位于琉球群岛和钓鱼岛等岛屿之间,东北端与日本海沟相接,西南与马里亚纳海沟(MarianaTrench)相连,从地理上把琉球群岛和中国大陆架截然分开,而钓鱼岛,黄尾屿和赤尾屿却与台湾岛一起,都坐落在水深只有二百米的大陆架上,从大陆架到琉球海沟,海面形成一条宽宽的落际,即黑潮。因此,在地质学上,钓鱼岛列屿位于“台湾海盆”地带,处于中国东海海床边缘(亦即位于中国闽浙二省东海地区的大陆礁层边缘),是中国大陆土地及台湾岛向海内的自然延伸(全部海床地区水深在二百公尺以内,钓鱼岛列屿以南十余海浬海床,地形突变,水深达一千尺以上,地质学上称为“琉球海槽”,并无大陆礁层),钓鱼岛列屿在地理上与琉球群岛没有关连,并非现属日本的琉球本土陆地的自然延伸。正如册封使记录的那样“去沧水入黑水”,值得注意的是,汪楫在《使琉球杂录》中称此“沟”为“中外之界”,周煌的《琉球国志略》也证实了“黑水沟”是“与闽海界”,很明显,至少在清初,中国已将琉球海沟作为闽海之界,作为中国和外国琉球的分界线了,理所当然,赤尾屿到福建之间的所有海域和岛屿都是清政府领地,纳入在清朝版图之中。
从1964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和1982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看,钓鱼岛等岛屿与中国台湾省属于同一地质构造。钓鱼岛与中国台湾、澎湖、舟山群岛同在一个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着2000公尺深的海沟。按照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我国对全部东海大陆架享有主权,自然也对坐落在大陆架上的钓鱼岛等岛屿享有领土主权。
(六)古代物件也证明钓鱼岛属于中国
“地球墨”标示钓鱼岛属于中国
清代“地球墨”,可以佐证钓鱼岛属于中国。
杨女士家中的一个成色非常古旧的四方盒子里珍藏着一个直径10余厘米的“地球墨”,构思精巧,雕模精湛,制作精美,虽然时隔久远,至今色泽黑润。“地球墨”上面清晰显示清朝年间世界地图,墨体呈扁圆形,两面有清晰的经纬线度数,代表东、西半球,上下两端为北极和南极。墨面上刻有七大洲、四大洋。其中在中国地域处,刻有“安徽省”三个正楷字,寓意“徽墨”出自中国安徽。在我国台湾与日本之间争议的海域明确注明“东海”,“钓鱼岛”正在东海的“东”字位置,这说明早在清朝,钓鱼岛就已是中国的疆土。
以上均无可辩驳地证明:钓鱼岛列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属土。
(责任编辑:欧阳青岚)